2017年3月24日 星期五
曹錦輝值得再一次回到場上的機會嗎?
叫人搖頭的奇葩文章看這裡 : 曹錦輝不是天才
就這樣毀掉一個努力的天才、一個對棒球有無限熱愛的人,很可惜嗎?
真的很可惜。
但是,有幾件事也要我們要知道的。
第一,每一個天才都是努力來的。在大聯盟、日本一軍等頂尖舞台,天分是必須的,苦練是每個人都要有的基本條件。這根本稱不上甚麼”美德”。要想在最高殿堂,領極高薪水、享受極高名聲,這是他基本該具備的,這無法拿來說嘴。
第二,如果他真的愛棒球,就不該傷害它。因為他不會不知道做這種事代表的是甚麼意義?會有甚麼影響?
(不過這很難講,因為他連句道歉都沒有,所以他可能認為自己沒錯。)
第三,曹錦輝不是被冤枉,最後無罪還慘遭連坐。
他同意了犯法的事,接受了性招待跟拿了錢,也確實自己放水並企圖說服隊友一起幹壞事。不能得逞,只是天氣不好,沒能得逞。不是他臨崖勒馬、良心發現、浪子回頭。這中間的差別,只在於”強盜”與”強盜未遂”而已,重點是"強盜的犯意”,不是最後沒搶到就沒事了。
郭修延不也只是闖進女生宿舍,在床邊露下體而已嗎? 有天分也叫回來打啊。(大叔意下如何?)
第四,他有天分,陳金鋒就沒有? 他很努力,彭政閔就不努力? 他是天才,郭泓志就不是天才? (這些名字可以換成更多旅外球員)以上這些人跟曹錦輝都可以是台灣棒球的實力與門面。但是當陽岱鋼、陳金鋒都說「棒球給了他一切,他也熱愛棒球,所以不能做對不起棒球的事。」的時候。
當這些人努力做公益、挹注三級棒球、培養後進的時候,贏得了眾人的尊敬跟效法的時候。
該篇作者卻在這裡說那個接受性招待的、拿了十幾萬的、同意打假球的人,不應該被認為是有問題的人。
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第五,體育運動的中心思想在於體育精神。這包含了尊重、誠實、努力、追求極限、永不放棄等美德;這是我們教育下一代的基石,我們希望他們就算不從事運動,也要以這些精神為依歸、以這些運動員為模範。
運動的好看就在於大家努力拚戰後,未定勝負之天的過程。所以沒甚麼人喜歡看早就知道結果的球賽重播。同理,看(打)假球本來就是騙大家去看一個結果早就決定的比賽,沒人想付出熱血努力加油後,發現自己被當傻子。
而一個沒有體育精神的運動或運動員,不值得尊重或延續。基於這一點,曹錦輝再出來打球的意義就不存在,誰知道他是真的假的?
不然就去看魔術或美日摔角就好,被騙沒關係,好看就好。
第六,我們沒有要把他逼上絕路,也沒有要他活不下去。只是不希望他再打棒球而已。他要賣麵,沒人不給他賣;他要當捆工,也沒人不給他去。門被關了,自己還是能開一扇窗啊。
如果做生意能做的功成名就,我也祝福他啊。
第七,處罰的意義就是要更重。嚴重到後面的人在面臨相同選項時,連想都不敢想。讓你一輩子都不能再從事你最專長、最喜愛的活動,讓你因為自己的行差踏錯後悔終生,那這樣嚴厲的制裁才有意義。
(別扯甚麼死刑無法減低犯罪率,我只問一句:一堆人吃禁藥、打假球的棒球環境,包含作者在內的大家會不會入場熱血看球?)
才能達到犧牲一個一百分的天才,救回無數個可能動搖走歪路的八十分地才、七十分人才的正面意義。如果真的可以殺一救百,我衷心感謝曹錦輝在台灣棒球積弱不振的時候,拿錢、接受性招待、打放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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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
天才是會前仆後繼地出現的,再強的人國際賽也只能打個兩三屆,就必須讓後面的人接手。
所以,我們不需要一個骯髒的一百分,來露臉個七八年;我們需要的是後來無數乾淨的八十分,那才是台灣棒球的門面。
水準差沒關係,乾乾淨淨的打,總有機會慢慢追上,或是真的出產揚名國際的選手。
或許我們會再弱個幾十年,但也不要成為骯髒的霸權。
(更何況曹錦輝之流,也無法在國際賽上給中華隊甚麼決定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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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回覆的這篇文章的幾個觀點。
一、曹錦輝本人行為的惡劣,跟台灣職棒環境爛,是兩件不同的事。
罵曹錦輝,確實不會讓這些事的焦點被轉移;但原諒曹錦輝,也不會讓環境變好,這不是搞甚麼政黨顏色和解。
所以文章的前半段,基本上沒甚麼意義。曹錦輝要封殺,台灣環境也要改善,但這是兩碼子事。
二、他很努力,他很有天分,不表示他就可以做錯事而大家若無其事。
(你知道當年陳進興的天分跟身體素質強到有辦法在特種部隊完訓退役嗎?你知道日本柔道選手-內柴正人在性侵女孩子前,是奧運金牌嗎?)
三、通篇稱讚他有多強,意義不大。所有上大聯盟的投手,都能投到讓該篇作者接的哀哀叫。而投不上這種程度,也擠不上一線。
而且他很強,不表示他就有做錯事後,還要大家原諒的特權。
四、曹錦輝是教育小球員的絕佳"負面"教材。
意義就在於,如果自己有天分,也願意努力,那最好潔身自愛一點,不然將會沒有立足之地、將會抱著絕高的天分孤獨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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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甚麼比看著一個天才沉淪更悲痛的事?
有。就是看著一個在棒球界投入很多年的棒球作家,寫出這種東西更叫人痛心。而且他的沉淪還不是接受性招待等誘惑而造成的。以後再看他的文章,可能要帶著問號、保留著點看,才不會被誤導。
雖然,曾經跟他們貼身相處的作者,基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寫出這種文章不是甚麼大問題;但這是我看過”文過足以飾非”的絕佳經典文章。
最後引用此文章的最後一段作為結尾。
"如果你不覺得曹錦輝還能在球場上投球是個壞榜樣,不擔心曹錦輝會讓孩子學壞、不煩惱曹錦輝會讓小球員覺得打放水球沒甚麼了不起,那很抱歉,問題是你,不是曹錦輝。"
看完後只想問 : 這位大叔沒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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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第七點延伸___所以我也支持性侵者去勢 #標註一下身邊也熱愛棒球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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