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蕭的事件轉眼已經快一個月了,這件逞一時之快的莽撞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先是他的公開道歉信,再來是台大的懲處,而社會各階層人士也對此發言,可以說事態的處理有了不少進展,但仍衍生了幾個問題讓大家去思考。
首先是他的懲處問題,很多人認為台大校方就給他兩大兩小過並限制在校開車這樣的刑罰太輕。
坦白說,我也這麼認為。因為念過書的人都知道“記過”是一種榮譽性的懲罰,除了個人自尊心上的觀感外,並不具實質意義,相信大家都會聽說過某些人被記過幾隻大過卻還留校繼續察看的案例,而他們最後也都會跟你一起畢業,所以大家異口同聲的認為「記過」根本不起作用;而限制校內開車呢?台大能有多大,他也不是在裡面當計程車司機營生,不開車也無關痛癢,所以大家繼續圍剿。
但我倒是興起一個疑問:要搞到甚麼程度,才叫做受到教訓?才能讓大家滿意罷手?
校方的懲處當然太輕,大家都希望至少要退學。但是,當事人已經七年級了,今年再不畢業,學校也不會讓他再念下去了,而他也肯定趕不上上學期的口試,就算趕上下學期的口試,口試委員們會不會讓他過關是另一回事。
最近又傳出他父母希望他出國避風頭一事,他一旦出國,學位也肯定泡湯了。就算他下學期通過並順利拿到博士學位,是不是會有學校願意要他這樣"名聞國內外"的新生學者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
別忘了,由於近年政治導向及國家本位的影響下,台灣史逐漸受到重視,近年來出產的相關領域博士豈止上百,要抽號碼牌都不一定能排到他,既然有別人可挑,學校又怎麼會去挑一個惡名昭彰的新生學者來任教;就算學校不挑,校內的老師也想必會聯合抵制這個“新同事”。
以這些角度來看,他退不退學、拿不拿到博士學位,都已經得到同樣的下場了;這件事情爆發,幾乎宣告他十幾年來從大學念到博士的用心幾乎報銷,甚至以後要在教育圈、學術界立足都是個問題;社會給他的懲處已經大到此斯,更不要說妨礙公務、公然侮辱的罪刑還沒宣判。
或曰:他是「活該」。
但如果「活該」一詞是當作「活著應該遭受此報」解釋,那處罰要到甚麼程度才會令大家覺得“適當”呢?
今天大家都知道他叫做蕭明禮,念台大歷史博士班,連父母親的資料都被挖出來,這造成他以後就業、生活待物的困難,也讓他過去的努力付之東流、學位幾乎不保,更讓他的老父母焦頭爛額,自己閉門不出,一家人幾乎得到精神疾病。
看了以上的狀況,再想想「罪不及妻孥」一句,就能知道似乎是株連太過了,那他的父母是否也是「活該」?
但我想沒有人會教自己的子女去擋救護車禍比中指,他的父親去Call in所做出的錯誤說詞,其實也是護子心切的非理性思考,罪應不及於他,則其母又何辜呢?
筆者竊以為,當事人欠的是一個公開道歉,且因為品德有虧,所以不應該再擔任任何的教育職位;除此之外的其他懲罰似乎已經超出了「量刑適法」的範圍了。
《隋書‧刑法志》中記載:隋文帝下令偷一枚銅錢者死,又有三個人共偷一個瓜便被一同處死的案例發生,這引起當時人民激憤,衍生出挾持官員的大案發生。
在這個事件中已經走了一個老太太,這是一大遺憾;但是否要再逼死一個蕭明禮並讓他的家庭連帶破碎殆盡,才能稍解大家的心頭恨?
如果這成為慣例,則以後的人(網友)或社會輿論都會在這樣的氛圍下進行一種非法的“公平審判”,而這樣看似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形式也正在傷害我國法律與立法精神的協適性;衍生留毒這就又回到了漫畫中《死亡筆記本》中的相同爭議。
所以,筆者認為當事人固然有罪,但不罪不至死。如果當事人願意出來公開道歉,則就能達到自身得到教訓、大眾得到警戒的效果,那大家是否就應該要放手讓這件事歸於司法、讓社會歸於平靜;不然逼死了這個前途與精神狀態都處於半毀情況的高知識份子(即使他可能是低品德)似乎也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這件事彰顯了台灣網路力量的強大。從事發到人肉搜索,到台大不得不正視這個問題,這讓人感到這股輿論力量幾乎所向披靡;但另一個隱憂是:沒人可以控制這股力量。
以後如果再有類似情事出現,則網友們又會罪無分輕重的當事人及其親屬的祖宗八代揪出來批鬥一番,或是灌爆他的相關網站,這可不是誰都受的了的重罰,一旦想不開,則又是賠上一條罪不致死的亡魂。
輿論力量固然是載舟覆舟之水,但大家似乎也該思考適可而止的界線到底在哪裡,才能達到「懲其罪、戒之眾,又量刑適法」的理想境界。
本篇文章在「台灣醒報」網站中有被收錄,篇名叫做「中指蕭事件應回歸司法」,網址是http://www.ann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19464
內文因篇幅所限所以有刪修過,題目也跟我原本提出的不同,在此需做出說明,刪修後的文章內文如下 :
中指蕭事件逞一時之快的莽事引起軒然大波,直至今日事態的處理可說有了不少進展。針對很多人認為台大校方給他兩大兩小過並限制在校開車懲處太輕,個人倒有不同的看法,對一個犯錯的年輕人要搞到甚麼程度,才叫做受到教訓?大家才會滿意罷手?
校方懲處當然太輕,大家都希望至少要退學。但當事人已七年級,再不畢業,也無法再念下去,他趕不上這學期的口試,但下學期的口試委員讓不讓過也是問題。又傳出他父母希望他出國暫避,那學位肯定泡湯。就算下學期拿到博士,有沒有學校願意要這樣惡揚內外的學者更是一大問題。
是以,他的下場幾無二致;此事件的爆發,幾乎宣告他十幾年來的努力盡付東流,以後能否在教育圈、學術界立足都是個問題。社會給的懲處已經大到此斯,還不說妨礙公務、公然侮辱的罪刑還沒宣判。
若「活該」一詞是作「活著該受此報」解釋,那要到甚麼程度才會是“適當”?
全國都知道他的名字、校系,連父母親都被挖出來,這造成他以後就業、生活的困難,也讓他閉門不出,更讓他的老父母焦頭爛額,全家幾得精神病。父母是否也是「活該」?其父的Call in實是護子心切下的非理性思考,罪應不及於他,則其母又何辜?想想「罪不及妻孥」,就知道似乎是株連太過。
竊以為,當事人只欠公開道歉,且因品德有虧,不應擔任任何教職;此外的鞭屍都超出「量刑適法」的範圍。
此事件已走了一個長輩,是否該再逼死一個晚輩並連帶使其家庭破碎,才能稍解大家的心頭恨?逼死這個前途、精神狀態都處於半毀的高知識份子會是大家所想見嗎?
如成慣例,則以後的社會輿論都會在此氛圍下進行非法的“公平審判”,這樣看似合情理,卻不合法的形式也正在傷害我國法律與立法精神的協適性。
蕭某固然有罪,但不至死。如願公開道歉,就能達到自得其訓、眾得其戒之效,是否就應放手讓此事歸於司法、讓社會歸於平靜。
(下面的新聞是後來看到的可以證明中指蕭以博士資格,行為思考竟不如一個高中生,由於很有意義所以特此貼上來)
讓中指蕭汗顏 高中夜校生疏導救護車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
2011/01/23 08:05
台大中指蕭事件引起輿論撻伐,不過在新竹市卻有兩名高中夜校生放學時,眼見救護車卡在車陣中,見義勇為的一一拍打前方塞住的自小客車,疏導救護車順利通過。有網友將這兩人的義舉PO上網,引起不少網友稱讚。而私立光復中學得知後,表示將大力表揚為校爭光的這兩名學生。(彭清仁報導)
台大博士生中指蕭事件,引起社會的關注,事件雖已落幕,但新竹市光復中學兩名夜校生的義舉,可能會讓中指蕭汗顏!日前一輛救護車載著病患轉診,一路鳴著警笛由新竹市鬧區中華路往火車站方向行進,由於車流量相當大,救護車就算鳴著警笛,但還是塞在車陣中動彈不得。
由於當時正值夜校生放學,光復中學洪姓夜校生獨自騎機車也卡在車陣中,想要幫也幫不上忙,示意後方一輛同校雙載的同學,由後座的同學下車,一一拍打擋住車道的自小客車,協助疏導,才讓救護車順利脫離車陣,載著病患轉診到署立新竹醫院。原本這件義舉也沒人知道,但白天在美髮院打工的洪姓同學,無意間將真相說給客人聽,結果被熱心的網友PO上網,也引起熱烈的迴響和讚嘆。就連救護車駕駛葉建豐也表示,十二年的駕駛生涯,從來沒遇到如此熱血青年,有自小客車一度不理會,還被同學破口大罵,葉建豐也對光復中學的印象完全改觀。有網友說光復中學過去不少學生都是社會新聞的主角,但熱血青年也搏得美譽,證明做好事與學歷的高低並沒有關聯。光復中學組長邱柏霖指出,雖然還不知道此學生的身分,但校方但查出後大力表揚兩名同學為校爭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3/1/2lar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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