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真善」?「偽善」?談陳光標來台行善事件--3/4


而就算陳光標是因為他已經賺多了錢,所以想花錢買點虛榮感(就是名聲),那又如何?不也有不少有錢人是以花大錢蓋豪宅、買超跑車、包養女人、吃珍貴食物、買天價衣裝來換來虛榮心嗎?

拿這些花錢買虛榮的方式來比比陳光標捐獻買虛榮的方式,誰高誰低?社會觀感孰重孰輕?對社會貢獻誰大誰小?品德表現誰優誰劣?這根本就是高下立判。



再看看當今社會,不也有很多當紅藝人在公司的接洽下去拍公益廣告,那不也是經紀公司來幫旗下藝人們換取名聲的方式嗎?這些藝人們不只一毛錢沒出,只是露張臉,甚至還能賺代言費,我倒認為他們得了便宜還賣乖,但是有誰去罵過他們,粉絲們反而覺得偶像太棒了,那是哪裡出了問題???

所以我認為「施恩不望報」是一種高尚的道德,而「為善不欲人知」反成為一種亟需改變的觀點,因為你不讓人知,則人家不知道你有做,你也無法將“兼愛”的精神發揚出去,但你要是講了,又哪裡還有「不欲人知」這回事。所以我認為對那些(公開或私下)行善的人大家都應該要報正面態度去看,並看看自己是不是能跟進,而不是只出一張嘴。

(我不是個賺大錢的人,但我在幫人家看命盤時,也都會要求對方以自己的名義把錢捐出去慈善機構,再把收據給我,無形間也是對於善行的推廣;遇到災難時自己也會有多少捐多少,我認為這才有實際意義[1])

  所以從這方面來看,我不管陳光標是真善、偽善,我只管他真的花了1.2億的美金幫助了很多人,光是這樣就應該受肯定。

   但另一個受到公評的就是他的行善態度,孔子說:「己欲達而達人」,孟子說:「人飢己飢,人溺己溺」、「惻隱之心」,此兩者說的是「仁」與發揚人性中的「善」,談的不只是獨善己身,更是兼善於人,其實頗有社會主義的精神。

而在中外、古今也都有大把大把的善心人士會在戰亂、太平的時候救助大把大把的人,挺美的不是嗎?於是我們稱這種人為「慈善家」。在中文的語法中常常用」來尊稱有特殊技術或學有專長的人,例如「科學家」、「企業家」;那「慈善家」的專長就是“灑錢做好事”囉[2]?我想是吧。

但,“灑錢”也是需要“特殊技術”的,也是需要經過「學習」而成“專長”的,就像是上面所說的故事一樣;那陳光標算不是灑的有技術與專長呢?

  他原本打算要叫大家來排隊領錢,因此飽受抨擊,我也覺得這樣欠佳。

首先是觀感問題,人家可能窮到剩下自尊,你還要叫人家排隊來領錢,既要當面謝你,還要上電視,為了一萬塊搞的大家都知道我很窮。雖然這麼多人去領,誰會記得誰是誰;而且家庭真的需要幫助的父母,才不會為了一家的肚子來顧及自尊,因為有飯吃最重要。但,畢竟在外人看來有觀點問題。

其次是安全問題,這麼多人來見你,很難過濾,如果一個激烈的台獨份子假裝人民來排隊,一照面就拿著刀子“噗茲、噗茲”的捅陳光標兩下,那他不是自找倒楣嗎?一但捅死了人那還不引起國際爭議嗎……

還有成本問題,很多人很窮,連交通都是一筆支出,你要他請假再轉乘到集中地點來領錢,那要多少時間跟金錢的支出啊。那種住山上、偏遠郊區的呢???

所以這種設想不可行也沒必要,他似乎也想過了,所以聽說改由慈善團體來統一發派,這不一了百了嗎?


還有一種觀感問題是「施捨」。他們很有骨氣的不想接受人家施捨,而批評這種發錢方式是糟蹋人。這些人實在是可笑至極,既然那麼有骨氣,為何不先妥善的照顧好自家的人呢?你放任他們在資本主義的傾斜下飢寒交迫,然後叫人家不要來幫助他們,再叫那些人要努力工作,靠自己脫貧;但是自己住豪宅、開超跑、吃翅窩,卻批評人家偽善、來台灣作秀,不是既諷刺且無恥之由嗎?? 你自己不錯,為何要阻止人家做???

另一方面,這也不彰顯了我們的社會福利機制亟需改進嗎?你佔了資本主義的便宜,卻抨擊社會主義[3]的精神。而且,社會福利出了問題,才讓這些人甘願一時受辱,也要先領救命錢;國家政策有了偏差才會讓產業外移、讓這麼多人失業,你今天不先“安內”,還以這種言論來自以為“攘外”,不是很可笑嗎??

而只出一張嘴來指責陳光標做秀的人願不願意也拿自己賺來的真金白銀來作作秀呢?因為就算只是作秀,也著實是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為何不能轉頭看看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們是多麼的受用,而總是要去批評那些施恩捐款的人呢?(更荒謬的是你罵了他,自己卻也做不到同比例的行為)

如果大家都這麼做,是不是能幫助社會的弱勢,進而稍微縮小貧富差異,減少社會摩擦、縮短族群對立。

或許又有人認為,這樣的行善是為了換取好名聲,其實是「偽善」,自己不願意這麼做,也看不起人家用這種方法來換名聲。

那我倒想問問,陳光標身價七億六千萬美金,但這十年來他就捐了一億兩千萬美金,而這些出一張嘴的人願不願意拿自己每個月收入的16%(即賺三萬捐四千八)來捐獻行善(不管是低調或高調)

如果不願意,又何必只是出一張嘴來詆毀人家?

我反而認為那些公眾人物應該要高調做公益,因為你是知名人士,你的所作所為都會被人矚目,甚至是效法,如果連偶像都做了,那下面的人也會跟進模仿。如果行善捐獻成為一種大家都作的潮流,那有沒有可能A偶像看到B偶像做了,然後自己沒做是不是也會跟進,以求不落人後呢?....待續






[1] 因為你看的準,可以幫人家趨吉避凶,那收個三千兩千都嫌少;但是看不準,收三五百都被嫌多。不如讓對方捐出去,三百是捐、五百也是捐,自己也沒感到那麼大壓力。

 



[2] 當然,致力於慈善事業的推廣,也是慈善家的工作定義之一。

 



[3] 注意,在此是指社會主義。不是指共產主義,共產主義更腐敗,餓死更多人,貧富差異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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