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4日 星期三

從「從麟危機」來看工作人員的職業操守


接下來要談的是工作人員的職業操守。


這件事有點複雜,也存在很久,也很罕見,今天在“從麟危機”中被點撥出來,我想也該正眼看看了。

“從麟危機”今天會鬧這麼大,不是因為徐乃麟罵人,也不是因為被罵的是唐從聖,更不是因為他連環飆髒話罵人,因為這些事以前都發生過,也不是新聞了。

其實演藝圈很多大哥都有這種毛病,你說王偉忠、邰智源不罵人嗎?
前者是人人都在說;後者更是連許傑輝都敢放話“不幹了”然後把真相說出來。


連劉德華在《未來警察》的拍片花絮中都有過罵工作人員的鏡頭被釋出。
大家都能說是為了工作好,但有些人的出發點還是為了耍老大,並且用老鳥資歷來糟蹋菜鳥。

而既然大家都會罵,為何唯獨“從麟危機”會鬧這麼大?
很簡單。是因為被人家側錄外流了。


這種事跟情侶在公園樹叢打野戰一樣,沒人發現很刺激,很多想像;但被人偷拍、大家看見了、網路流傳了,那就很難看了。

----------------------------------------

所以事件發生後,另一股聲浪就在檢討側錄外流的工作人員很沒有職業道德。針對這點,華視很快找到這個人,並下令懲處。
但卻也被人解讀是“不解決問題,而是解決發現問題的人”。甚至後來還引起某朱自己又說當事人打給他施壓的刷存在感事件。

真的是“不解決問題,而是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嗎?
我覺得不能全然這麼說。如果你是循正常管道、體制內的模式來發現問題,然後被處理掉,那可以這樣罵。但這次的問題在於:這個是件中發現這個問題的人,用的(爆料)手法有問題。

.
平心來說,你開一間公司,討論的東西不管機密與否,你都不會希望這些內容外流出去。尤其是喬事情的過程中有很多不可告人的事。
(例如,你會議中指示說要去跟某立委吃飯,說明一下工程有關的事項,希望對方可以理解……這明明是飯局,但聽起來像關說。)

就算內部討論的事情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內容,但提前外流了自己沒準備外流的資訊(與範圍),會讓事情產生很多變因。所以一般我們不會,也不希望這種事發生。

但使這件事產生矛盾的是:#如果這件事顯然違法呢

例如,會議內容顯然就是貪汙、送賄。又或是公司高層指示員工五點半統一打卡,但是全部上班到七點才能走,還不給加班費,更要大家不能講出去。
甚至是,開會時主管對女員工的言語、肢體性騷擾;對懷孕員工施加的不合理要求以逼迫她離職。

又或是,“從麟危機”中外流影片裡許乃麟對唐從聖連環三字經飆罵的言行呢?

----------------------------------------

從法律層面上來說,很多人會想引用勞基法來講述其中關係,但這不算正確。


在勞基法第十二、十四條之二裡,規定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

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可以無條件當場解雇(員工)或相反的員工則可以提離職。
但問題是,徐乃麟跟唐從聖沒有主雇關係。他們都是領電視公司的錢,所以彼此之間不適用。
.
那只能用"公然侮辱罪"來提告。
就有一票網友說了:要告,事發當天就要告啦。事後開直播哭一哭才要告,就是裝的。

但另一個問題是:如果今天影片沒有外流,唐從聖提告誰敢出面作證?

如果影片沒外流形成輿論,被罵的人情緒就不會放大到決定提告,這點因果關係想不通嗎?(難道大家被主管罵了以後,都是那種當下就處理,拍桌子喊離職的人?)

那既然是影片外流惹的風波,那個外流的人自然有職業道德或操守上的問題。
只是一體兩面的是當面對或目睹這種顯然違反法律或是善良風俗的事情在職場上發生,大家是應該守著職業道德來保密?還是揭發出來打擊不法?


(可能會因此失業,這就是正義要付出的代價跟成本)
.
關於這點,我沒有答案。
(唯一有答案的是,在這種環境工作,那個敢爆料的大概也有心理準備不幹了。而目前看來只是記過,以後會如何就不知道了)

只能很鄉愿的希望主僱之間、同事之間本著良心、遵守分際,互相尊重。不過就像是世界小姐總是說希望“世界和平”但從來沒實踐過一樣。

否則今天乃至尊怎麼會罵這麼久?
出道二十年,耍老大也二十年,難道會不知道宣洩情緒要有分寸嗎?(為何這種傳言沒有在其他資深主持人身上出現?)

----------------------------------------

另一個要說的就是比例原則。
很多人說徐乃麟會罵是有原因的,因為唐從聖酸人在先(所以就是錯),還有人拿「人情世故」四個字,到我臉書上大發飆。

但問題是:對方酸你,你可以火,可以宣洩不滿,但不能用違法的方式宣洩。
而且在比例原則上。對方酸你幾句,就活該被連續飆髒話、問候父母好幾分鐘?

一堆人說:他不去惹人家,人家會來罵他?
這就如同,你走在路上對一件看不過去的事丟了白眼,對方問你“看蝦餃”之後衝上來揍你一頓……不也是你惹人家,人家才有所動作?被打的你自認符合比例原則?還是摸摸鼻子說,是我看人家在先的?

賞人家白眼是不對的,但不犯法;對方衝上來打人就犯法了。這就是“從麟危機”的一個關鍵。

而要拿「人情世故」說嘴的人,講的是“先後問題”(即A先如何,B才如何),這點沒問題;有問題的是施與受之間的出入不相等、起因與結果也不相等。

會持這種論點的人,其實才危險。
表示他們會因為一點小事而無限放大到自己從事非法行為都覺得自己沒錯。
人家瞄他一眼,他就衝上去打人;人家拿棍子來,他就拿刀砍死對方。
要記得:人家打你,你反擊叫做“自衛”;但人家打的你流鼻血,你把他活活打死,那就叫做“過度防衛”。前者輕判或無罪,後者照樣判刑。
其中差異就是基於「比例原則」。

----------------------------------------

至於還有一堆人說甚麼:罵“Q你娘XX”只是發洩,不是罵人、不是真的要跟對方的媽媽發生關係類的……神奇解讀,我也是尊重啦。

畢竟每個人介意的點不同。

唐從聖跟媽媽的連結深,所以他不能接受人家罵他的詞彙裡涉及他母親---這就是他的點。

就像是我聽人家說:「別人怎麼罵我都可以 ,但就是不准罵我朋友 。」(貌似很義氣)


那唐從聖不許人家罵老母 ,有什麼問題嗎 ?
.
你習慣或不介意人家這樣罵你,是你的事;但用來擴大解釋成:每個人都不該這樣在乎。---那就錯的。
(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健身保持美好體態,但我應該這樣推己及人的想?那還好我不抽菸吸毒,不然我也推廣了…)

就如同如果今天某人的孩子不幸腦性麻痺,那他對人家罵「腦麻」或「白癡」會覺得很受傷;家裡有無肛症的孩子,會對「生兒子沒屁眼」很介意;家中有親人被雷擊致死的,會無法接受人家說「缺德的人會被雷劈死」……
.
只能說那些自認對這種髒話聽得很習慣的、覺得不是罵人的那些人,他們可能本身就很會說這種話,或是他聽多了很認同。
.
但我一!點!也!不!這!麼!想!
.
出社會十幾年了,也不是沒被客人或主管罵過。發洩情緒是誰都會的。
.
但誰要是敢當著我的面用牽涉到我媽的髒話罵我,我不是跟他去法院,就是讓他進醫院。
.
這就是我介意的點。

-----------------------------------------

感覺事情都過一陣子了,還在講有點炒冷飯。
但只要我很有想法的事,再久的還是會提出來講一下啊。
而且我又不是每天發文……
.
#我對這則新聞的看法

我覺得該提告啦。
重點是要讓徐乃麟知道自己以後不能這樣對人家,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是吃素的,都能讓他這麼理所當然的任意謾罵。

不過,被罵的人自己願意吞,覺得沒問題。
那我們也沒話好說。
.
至於徐乃麟這次沒被告,以後會謹言慎行嗎?


我想他只會嚴厲控制錄影棚同仁不要再側錄了吧.....


至於哪天興頭來了,又想要罵誰家老母,那就各安天命了吧 。

PS:只是有人說:徐乃麟的點是不准人家說“輸不起” …………這就有趣了 。一個主持賭博、益智、遊戲節目幾十年的人 ,經不起人家說他輸不起 ???


怎麼不主持樂透開獎、算命節目,還是穿馬褂主持"每日一字"這種沒輸贏的就好 ?
 

相關新聞聯結網址看這裡 : 徐乃麟昨親自道歉 唐從聖首發聲明「釋懷不告了」!(動畫) 

.
.
.
====
#祝大家中秋節快樂
#大家烤肉時還會看貼文嗎
====
每週一、三、五的晚上10點半,一起看、一起想、有瞌睡蟲一起養。
====
如果文章能合胃口,請記得按讚、分享、追蹤、搶先看。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