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

從李珍妮事件---看有錢人匪夷所思的竊盜癖



李珍妮與宣明智的私生子事件爆發後,很快又有新進展。神通廣大的《蘋果日報》找到了她本人並通上電話做了專訪,她也在專訪中做出了驚世駭俗的答覆,但在討論她的言論前,我想先說說一些社會上的事件。



常常聽到有些社會新聞中的警方指出,偷竊者家境不錯,偷東西的心態出自於“好玩”、“刺激”,甚至是“無聊”。

回顧新聞中,這種有怪僻的人還真不少。包括前影星龍君兒在天母某商店偷竊汽車香水、水果糖、潤髮乳等日用品(1987年,價值約一千塊台幣)。女星白靈在美國洛杉磯機場,偷竊雜誌、電池(2008年,約16美元,518元台幣)商品被捕。小甜甜布蘭妮為雜誌拍攝時裝照後,將GucciChanel服飾私自帶走(2007)。美國女星薇諾娜瑞德在比佛利山莊百貨公司偷竊服飾(2001年,約5000美元,162000元台幣)。港星林子祥在夏威夷免稅店內,偷太陽眼鏡(199975美元,2430元台幣)。還有去年初(2011),年薪最少42.5萬美金的紅人隊投手林客,在大賣場偷6T(記得是幾十塊美金而已)被捕的事件。

每每看到這裡,我都覺得不可思議。新店耕莘醫院心理衛生中心主任楊聰財指出這些名人的行為稱為「衝動控制障礙」(也就是每個人都會有一些誇張或平常的衝動想法,但大多能自己控制,只是這種人無法自制),類似強迫症的一種,這類患者主要從偷竊獲得快感,只要發現眼睛為之一亮的物品,就會引發興趣,想用不花錢方式佔為己有,雖這些東西花錢就可取得,但消費方式卻無法滿足快感。但我認為大概是這些人日子過得太無趣,所以想來找點刺激吧。

而現在,這些有錢人偷的不只是東西,還偷起人來了。

這李珍妮做了這種事,居然還夸夸其談的說:老公外遇,老婆應該要好好檢討』這種話來。

我認為這話說起來有道理,但要看是誰來說。

如果是合法老婆(正房、正室)來說,那我會覺得她有擔當、敢檢討、肯努力為自己的婚姻反省並盡力改善。

但如果是第三者說的話,那除了不要臉跟無恥之外,我想不出其他的詞彙來形容(當然,其他詞彙可能更激烈、更難聽)

從她這個邏輯來說,那種穿的火辣的女孩子被性侵,是否也能要她自己好好檢討?

有錢人家的孩子被綁票勒索,也是要父母好好檢討?

賺錢的公司攤位被勒索保護費,也該自己檢討囉?

反正錯的一定是受害者,因為他們招搖,所以活該遭殃嗎?

所以自己的女兒如果嫁了一個偷情老公,她也會要自己的女兒檢討嗎

我真的很擔心這種扭曲的價值觀,會轉移到她自己的女兒身上,就是不知會害的人還自己受害(前者叫造孽,後者叫報應)

而這個人的思想混亂顛倒,也能從她的邏輯中看出,她先是說:『如果以後我成為別人的太太,也會先檢討自己。

而在記者問她是否覺得對不起宣明智的太太時,她又接著說:『不會耶!我覺得婚姻這個制度是錯的,因為每個人在不同階段會適合不同的人。

這顯然是屁話。既然她不認同婚姻制度,又怎會期許自己要成為別人的太太?

這顯然只是為了要圓自己的話,並用來攻擊宣明智的妻子,好用來證明自己沒錯,是宣明智的太太有錯。

(話說回來,爆出這種事,表示她可能同時段與吳春台、宣明智先後上床,我合理懷疑沒被爆出來的交往對象或性伴侶,還有更多,那以後誰還敢娶?)

 而她說:『我不承認自己是小三,更不是壞女人。

這句話更是滑天下之大稽,她在這樣的邏輯裡面完整的詮釋了電視劇《犀利人妻》裡面,朱芯儀的身份與台詞(該說是這部影集幫全天下的小三找到強而有力的開脫藉口嗎?)

我不懂她的小雞腦袋怎麼會覺得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是站的住腳的呢?

且她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對家庭、對自己而言,自己怎麼看待自己是很重要的,所以我們會對某些人說:『別管人家怎麼看,你怎麼看自己最重要……

但是對國家社會來說,妳怎麼看自己沒人關心,但是人家怎麼看妳、輿論怎麼說妳,妳就是怎樣的人。(也因為醜聞總是比美聞傳的快又深,所以大部分的名人都很懂得要愛惜自己的羽毛,因為只要出一次包,幾十年來的形象可能就這麼毀了)

 所以當我看見她這句話時,其實不意外,因為喝醉的人總是說自己沒醉,監獄裡關的所有人都認為自己是無辜的,但我只想對她說:『妳誤會了,妳就是小三!!還是God damned you的那種~~~~~


而最後記者問她擇偶的條件是什麼?她也坦白的說:「經濟能力要比我好」而且「外表要體面。」。這再度證明她是個有邏輯問題的人。

既然她自己都說:『因為每個人在不同階段會適合不同的人。』,那再過個十五年後,怎會有個「經濟能力比她好,外表又體面」的男人會選擇既老也可能醜的她呢?

要找,也找個年輕漂亮的嘛……

 所以在這麼簡單的訪談中,一個很想紅,但是思考邏輯有問題的女人。

一個只想辯駁,卻沒發現自己強辭奪理的女人。

一個只顧著頭銜,卻不顧羞恥的女人。

一個只有小聰明卻沒大腦的女人。

就這麼躍然於我們眼前~~~~

誰說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和宣明智不倫生女 李珍妮:「老公外遇,老婆要檢討」

NOWnews – 2012629日 上午11:46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關於和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驚爆婚外情生女一事,李珍妮在接受媒體越洋電話採訪時表示:「我不承認自己是小三,更不是壞女人」,而且「老公外遇,老婆應該要好好檢討」;「如果以後我成為別人的太太,也會先檢討自己。」

根據《蘋果日報》的越洋專訪,人在歐洲的李珍妮表示:「我覺得男人會去外面找,總是在家裡有些不開心,不可能一個巴掌拍得響」;「所以做太太的要先檢討自己,或是看看自己是否忽略什麼。」

而對於是否會覺得對不起宣明智太太,她則表示:「不會耶!我覺得婚姻這個制度是錯的,因為每個人在不同階段會適合不同的人。」「我不承認自己是小三,我是紅粉知己,更不是壞女人。」

最後記者問她擇偶的條件是什麼?她也坦白的說:「經濟能力要比我好」而且「外表要體面。」




愛死時尚女王頭銜-李珍妮歐洲避談私生女

2012-6-29自由時報專案組/台北報導

名媛會跑趴,但跑趴的不一定是名媛。日前週刊報導所謂的「時尚女王」李珍妮因社交活動結識科技大老宣明智,進而傳出婚外生女事件,昨天李珍妮表示人在歐洲參與時尚週活動,2週後才回台,不想回應私生女報導。

李珍妮很在意自己被封為「時尚女王」的頭銜,表示希望在自由時報「時尚名人」版有整版的露出。

所謂上流社會的派對文化再度成為話題,精品公關業者私下表示,跑過趴不見得就是名媛,有些被嫌「髒」,沒受邀還不請自來,究竟誰是真正的名媛?誰有資格跑趴?「自由時報」為讀者解密派對潛規則。

正規由品牌發邀請函

基 本上,派對邀請名單是由公關公司建議,最後由品牌審核後再發出邀請函,若是宣傳性質,公關公司會以媒體曝光效益做主要考量,先以「Key Star/主要關鍵人物」吸引媒體前來採訪,所以有時會先試探媒體喜好度,其他再依預算邀請,有錢的話就多邀些名模、一、二線女明星,沒錢就找通告藝人或 公關公司的班底藝人充場面。其中一線精品最忌諱負面新聞多(被包養或低級緋聞過多)的女星或名媛,擔心「弄髒」品牌形象,所以有些精品大戶,就算買了整家 店也不會出現在派對名單上。

通告藝人 派對新聞備胎

派對金 字塔最底端的就是背板女星,通常就是綜藝咖、跑通告的藝人,利用跑趴來說嘴、抬身價,經紀公司也會將新人以半買半送的方式推上背板拍照,記者拍了100 張,只有在缺新聞時用上12張,功用就是暖場;派對中層是所謂的時尚女星,上不上得了報,就看最近有沒有話題,但通常這類的惜字如金,最常掛在嘴邊的就 是:「謝謝關心,有對象一定跟大家報告。」結果還不是被拍見報才吐實;最頂層的就是出身名流的名媛,很多是因為娘家或夫家做生意需要維繫關係,表面約喝 茶,私下不來往。

名門女厭惡被沾 切割小三

其實名媛圈也分 派系,出身豪門或名門之後的最怕別人攀親帶故,也享有優先審核名單權,若有她們不屑為伍的就直接拒絕或要求隔離,特別是正宮最痛恨的小三,有人直言:「名 媛靠老爸或老公,靠別人的老公當然被唾棄。」血統不純正的「插班生」,只能靠交際手腕打入原生上流階級,一起成為既得利益共生體。

傳產類名媛 如新人等發光

部份公關公司為了給媒體新鮮感和節省經費,將目標轉向想成名但家族事業體不大或中南部當地傳統產業的「類名媛」,提供管道與媒體資源,猶如經紀公司培養新人,只要賣相好,加上某某千金頭銜,密集曝光後,就能厚著臉皮笑納名媛封號。

靠夫靠娘家 野名媛等著倒

業者抓緊民眾對豪門的憧憬嚮往,打出名媛牌,不過名媛沒有金曲獎或金馬獎等獎項認同,沒有依附幫眾的「野名媛」個體戶滿街都是,只要夫家或娘家失勢或爆出醜聞,光環隨即消失,比過氣女星還不堪,想利用名氣謀利者不得不慎。

李願為工作受訪 不為私事

另 外,李珍妮在私生女風波後不接受訪問,記者昨與她取得聯繫,請她澄清與事實不符之處,並談論她的時尚事業,代理許多歐洲品牌服飾的她說,目前人在歐洲參加 服裝週,2週後回台,若願意以整版報導她的公司品牌和在百貨公司設櫃的不為人知之事,她願意受訪,但指定登在「時尚名人」版而不是社會版,記者祝她玩得愉 快,她則強調自己是在工作,不是出去玩,顯示事業心相當重。




月薪8萬 女牙醫卻愛偷零錢

NOWnews – 2012年7月11日 下午9:0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榮民總醫院月薪達8萬的牙科女醫師林恩竹,卻遭發現今年3月起陸續竊取室友內科醫師張嘉玲現金、保養品與禮券等,次數多到連林女自己都不記得,最後士林地檢署認定她行竊7次、得手4625元,依竊盜罪將她起訴。

檢方指出,林恩竹、張嘉玲都住在單身宿舍,今年3月31日起,林女多次趁張女不在房間時,竊取其皮包內的現金,每次僅30、50元不等,最嚴重的一次是拿走抽屜裡的4千元禮卷以及護膚保養品。張女在房間安裝針孔攝影機後,抓出小偷就是林恩竹,進而報警處理。

檢方偵查時,林恩竹供稱,「因一時貪念才犯案」,已經當庭向張女致歉,不過林女行竊次數多到自己都數不清,張女氣得不願原諒。目前林女可能面臨多則5年的徒刑,但若法官考量林女得手金額不多,亦無前科,或與被害人已經和解,林女也可能獲得緩刑。

針對林恩竹月薪高達8萬,卻多次行竊為數不多的零錢,精神科醫師也指出,「此人在成長過程中,恐對金錢有不安全感,對於金錢有衝動、控制力障礙,應盡速就醫接受輔導。」
http://tw.news.yahoo.com/%E6%9C%88%E8%96%AA8%E8%90%AC-%E5%A5%B3%E7%89%99%E9%86%AB%E5%8D%BB%E6%84%9B%E5%81%B7%E9%9B%B6%E9%8C%A2-130828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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