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想寫這篇文章了,但一直犯懶病,直到看到這個影片後,我想我有足夠的動力來寫了。藉著這個影片我想談一下暴力與自衛。
現在社會的暴力事件時有所聞,相較以前的新聞似乎很少看見相關消息。
有人認為是社會退化,所以變暴力了,再有自以為聰明的人,開始從各種地方推敲,想找出是甚麼原因造成的。
於是各種天馬行空的答案就出現了,有專家研究說暴力漫畫、電玩、卡通會引起暴力傾向,就如同法國說看《哆啦A夢》會增加孩子霸凌傾向,這說法也引起台灣方面的討論……(那照理說柯南每天都死人,也該被禁播吧?)
關於這方面,我倒認為這並非是絕對的事。從電玩流行至今,台灣也有幾千萬人接觸過,但也不是這些人都會去殺人。而且,這種歸類法是無法解釋在電玩出現以前的這幾千年,還是不斷有不同的殺人犯(魔)犯下的重大刑案。
暴力是天生的因子。兩個孩子搶食物、搶玩具就會施展暴力,就像是絕大多數動物都會為了宣示權威,而想辦法讓自己騎在弱勢一方的身上來宣示地位。
要消除人類這樣的行為,便是要從家庭、社會、學校教育中慢慢引導,很多人成功了,成為能用嘴來說理的人;不少人失敗了,成為家暴、校園暴力、社會新聞中的加害人(與被害人),要把這個因素簡單歸類在某些因素上,除了學術職業的考量外,只能是以偏概全的觀點。
仔細想來我不覺得是暴力事件變多了,而是大家對暴力事件的重視加深了(當然,也可以說是大驚小怪,畢竟孩子打一打算甚麼?差別只在於你家小孩互毆,或是眾家小孩互毆的差別出現時,你嚥不嚥的下這口氣罷了。)
在我成長的年代,小學上國中第一個要擔心的不是課業問題,還自己會不會成為校園中壞孩子的目標(我是萬華人,這種情況更明顯),校園打架是家常便飯,畢業當天打教官的事件更沒少聽過。但我沒看見這種事鬧上新聞。
但現在,兩個人當街互罵打一巴掌,記者都可以去訪問被害人,照一下她臉上的掌印,秀一下驗傷報告裡面記載著幾公分的抓傷,這樣就能佔去電視新聞的三分鐘,然後播一整天。
另一方面,網路發達也讓這種影片更廣泛流傳(弔詭的是很多時候是拍下來留念…)
前一陣子,臉書上流傳一個學生在校園裡被其他同學圍毆的影片(網路上其實很多類似的);加上內湖女童在路上被精障歹徒執刀斷頭的新聞喧騰一時,這個案子說起來很簡單,但後續影響卻很複雜。但我在聽到受害母親的陳述時,留意到了一點。
她說當她在事發當下察覺不對勁時,並無法阻止對方繼續施暴,只能夠盡力糾纏歹徒,等待路人幫忙……
我心裡想的其實只有一個想法:練武吧。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只要練了武,小燈泡就不會在意外中喪生。
因為當媽媽發現時,事情便已陷入不可逆的局面了,但是要讓一個完全背對你的人(即使是男人)馬上被擊倒的方式卻有非常多。
如果不提這個令人心碎的案件,要打跑一個歹徒讓自己與別人倖免於難,也是完全可能的事。畢竟隨機犯案的歹徒一定是挑外觀弱小,看起來好欺負的人下手,目的就是可以快速的得逞。這方面不論是搶錢、暴力或性侵的犯嫌都是一樣的心思。
所以,要不你能讓他知道你不好欺負,又或是讓他知道眼前的對峙一時半刻無法善了,他通常就會自行離開了。
如果你有武器(電擊棒、防狼噴霧之類的)或許可以嚇退他們,但你有練習怎麼使用嗎?不是說按的它劈啪響就是會用,是指說真的碰上情況了,能否用來嚇退或擊倒歹徒。如果沒有練熟,你可能不知道要是這些武器當下反而落到歹徒的手上,會讓自己的險境雪上加霜。
如果沒有武器呢?練武吧。
至少能讓想欺負你的同學,路上想隨機犯案的歹徒,公共場合裡想吃你豆腐的色狼,暗巷裡想要侵犯你的壞人很快地知道自己找錯對象了。
不只一次有人想找我教授一點武術或防身術,但我都會回答:『教你沒問題啊。但問題是教了以後你會不會練?如果你回去不練,我又何必浪費時間教?』
這不像是電腦灌軟體,灌完了開機就會自己跑程式。練武是學習一項技能,需要在反覆練習中學會,學會後還要在反覆練習中熟練,才能在臨場實用的出來。不然半調子的攻擊,雖然有可能嚇退歹徒,當然也可能使歹徒更加光火。
影片中的女生,4個動作就把一個大男人在7秒內打得倒地不起。
就連女人也能在幾秒內撂倒一個又高又壯的男人,這就是防身術與武術的妙用,但你以為只要靠一股狠勁嗎?
能這麼精準,也是需要練習的。
說到底,平日的練習也不需要太久,一個禮拜三次,每次十來分鐘也就差不多了。(如果你覺得有趣,你會自主性的練得更多)
但是不練,還不如不學。碰到事情了,只能祈禱自己能活著離開,才能被新聞記者採訪,或是訴諸法律囉。
活下來很重要,但能在事發當下保護自己,才是減少傷害的最好方法。畢竟讓人家無法強暴你(或毆打),跟事後驗傷提告強暴(或事後拿著驗傷單提告傷害),那是兩回事啊。
現在社會的暴力事件時有所聞,相較以前的新聞似乎很少看見相關消息。
有人認為是社會退化,所以變暴力了,再有自以為聰明的人,開始從各種地方推敲,想找出是甚麼原因造成的。
於是各種天馬行空的答案就出現了,有專家研究說暴力漫畫、電玩、卡通會引起暴力傾向,就如同法國說看《哆啦A夢》會增加孩子霸凌傾向,這說法也引起台灣方面的討論……(那照理說柯南每天都死人,也該被禁播吧?)
關於這方面,我倒認為這並非是絕對的事。從電玩流行至今,台灣也有幾千萬人接觸過,但也不是這些人都會去殺人。而且,這種歸類法是無法解釋在電玩出現以前的這幾千年,還是不斷有不同的殺人犯(魔)犯下的重大刑案。
暴力是天生的因子。兩個孩子搶食物、搶玩具就會施展暴力,就像是絕大多數動物都會為了宣示權威,而想辦法讓自己騎在弱勢一方的身上來宣示地位。
要消除人類這樣的行為,便是要從家庭、社會、學校教育中慢慢引導,很多人成功了,成為能用嘴來說理的人;不少人失敗了,成為家暴、校園暴力、社會新聞中的加害人(與被害人),要把這個因素簡單歸類在某些因素上,除了學術職業的考量外,只能是以偏概全的觀點。
仔細想來我不覺得是暴力事件變多了,而是大家對暴力事件的重視加深了(當然,也可以說是大驚小怪,畢竟孩子打一打算甚麼?差別只在於你家小孩互毆,或是眾家小孩互毆的差別出現時,你嚥不嚥的下這口氣罷了。)
在我成長的年代,小學上國中第一個要擔心的不是課業問題,還自己會不會成為校園中壞孩子的目標(我是萬華人,這種情況更明顯),校園打架是家常便飯,畢業當天打教官的事件更沒少聽過。但我沒看見這種事鬧上新聞。
但現在,兩個人當街互罵打一巴掌,記者都可以去訪問被害人,照一下她臉上的掌印,秀一下驗傷報告裡面記載著幾公分的抓傷,這樣就能佔去電視新聞的三分鐘,然後播一整天。
另一方面,網路發達也讓這種影片更廣泛流傳(弔詭的是很多時候是拍下來留念…)
前一陣子,臉書上流傳一個學生在校園裡被其他同學圍毆的影片(網路上其實很多類似的);加上內湖女童在路上被精障歹徒執刀斷頭的新聞喧騰一時,這個案子說起來很簡單,但後續影響卻很複雜。但我在聽到受害母親的陳述時,留意到了一點。
她說當她在事發當下察覺不對勁時,並無法阻止對方繼續施暴,只能夠盡力糾纏歹徒,等待路人幫忙……
我心裡想的其實只有一個想法:練武吧。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只要練了武,小燈泡就不會在意外中喪生。
因為當媽媽發現時,事情便已陷入不可逆的局面了,但是要讓一個完全背對你的人(即使是男人)馬上被擊倒的方式卻有非常多。
如果不提這個令人心碎的案件,要打跑一個歹徒讓自己與別人倖免於難,也是完全可能的事。畢竟隨機犯案的歹徒一定是挑外觀弱小,看起來好欺負的人下手,目的就是可以快速的得逞。這方面不論是搶錢、暴力或性侵的犯嫌都是一樣的心思。
所以,要不你能讓他知道你不好欺負,又或是讓他知道眼前的對峙一時半刻無法善了,他通常就會自行離開了。
如果你有武器(電擊棒、防狼噴霧之類的)或許可以嚇退他們,但你有練習怎麼使用嗎?不是說按的它劈啪響就是會用,是指說真的碰上情況了,能否用來嚇退或擊倒歹徒。如果沒有練熟,你可能不知道要是這些武器當下反而落到歹徒的手上,會讓自己的險境雪上加霜。
如果沒有武器呢?練武吧。
至少能讓想欺負你的同學,路上想隨機犯案的歹徒,公共場合裡想吃你豆腐的色狼,暗巷裡想要侵犯你的壞人很快地知道自己找錯對象了。
不只一次有人想找我教授一點武術或防身術,但我都會回答:『教你沒問題啊。但問題是教了以後你會不會練?如果你回去不練,我又何必浪費時間教?』
這不像是電腦灌軟體,灌完了開機就會自己跑程式。練武是學習一項技能,需要在反覆練習中學會,學會後還要在反覆練習中熟練,才能在臨場實用的出來。不然半調子的攻擊,雖然有可能嚇退歹徒,當然也可能使歹徒更加光火。
影片中的女生,4個動作就把一個大男人在7秒內打得倒地不起。
就連女人也能在幾秒內撂倒一個又高又壯的男人,這就是防身術與武術的妙用,但你以為只要靠一股狠勁嗎?
能這麼精準,也是需要練習的。
說到底,平日的練習也不需要太久,一個禮拜三次,每次十來分鐘也就差不多了。(如果你覺得有趣,你會自主性的練得更多)
但是不練,還不如不學。碰到事情了,只能祈禱自己能活著離開,才能被新聞記者採訪,或是訴諸法律囉。
活下來很重要,但能在事發當下保護自己,才是減少傷害的最好方法。畢竟讓人家無法強暴你(或毆打),跟事後驗傷提告強暴(或事後拿著驗傷單提告傷害),那是兩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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