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想請問學美術出身的舒舒,這種畫面,這種行為跟穿著的美感在哪裡?)
再來是那些拍那種廣告的人(舒舒、遙遙),對他們我實在無言以對,他們自己難道會笨到不知道自己穿這麼露、騎著搖搖馬、拿著打樁機是想要製造出甚麼“效果”嗎?他們真的認為會盯著眼睛看這隻廣告的人是想要搞清楚這個線上遊戲的特色嗎?他們真的認為「童顏巨乳」是在形容他的人漂亮的不可方物嗎?
他們不笨,也知道看的人都是“意不在酒的醉翁”,但他們就是知道自己脫了以後會馬上成名。但他們還是這麼做了,所以他們就是在「賣肉」,或是以這種合法的方式來「虛擬賣春」。
你覺得我公然污辱嗎?
我只是陳述事實。法律認定“性交易”要有「性行為」、要「雙方合意」、還要有「金錢往來」,三條件才成立。他在螢幕上穿著具有性暗示的服裝,收了酬勞,再讓看的人意淫以滿足他的性慾望,所以我用了以上的形容詞。
你想到翁虹、舒淇、葉子媚、鍾禎、尹馨、徐若瑄這些轉型過的藝人,會先想到甚麼?當你有了答案之後,就會了解為什麼遙遙的媽媽會擔心自己的女兒脫了以後「衣服會穿不回來」。因為他連去職棒開球都要讓自己露一下球,以後能怎麼辦?
新聞標題:
瑤瑤母親無法適應 擔憂女兒衣服「穿不回來」(2009/03/11 13:44 影劇中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11/17/ 1f ux6.html
蔡依林每次出專輯都要學一個特技,即使那個特技跟她唱的歌八竿子打不著,也讓人看的莫名其妙,但他就是要搞個特技讓人家知道他很用心。這就告訴那些人,演藝圈不是露露胸部屁股就能混的下去的。當然這件事不用我說經紀公司也知道,所以在那篇新聞裡也提到「公司目前也正積極培訓瑤瑤其他才藝,因為他們發現瑤瑤具有音樂和舞蹈天賦,不但音感佳、音準好;就連第一次跳芭蕾舞都相當上手。目前上夜間部的瑤瑤除了要上課之外,也努力學歌唱,還包括吉他、爵士鼓、肢體課程等等,相當忙碌。」
但以後只怕還是難以擺脫「脫星」的形象。他們這些人比脫星更慘,脫星至少真的脫了,拿到不少片酬,但他們代言一下不過幾萬,卻要被人家貼上這種標籤貼一輩子。我上面舉了幾個明星不也都轉型了當歌手或是拍戲了?
上面幾個舒淇算是最紅的,但到現在她每出一個叫座的新作品,新聞媒體也還是要提一下他的脫星史。能怎麼辦?只能認了。所以在遙遙的新聞最後媒體也還是以「希望在未來,能讓觀眾看到她表演「騎搖搖馬」以外的才藝。」來揶揄一番,我也能肯定這種字眼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以後有他們受的。
最後要提到的是,這種現象的發生,還是社會的價值觀問題。現在有很多的女孩子們只想走紅,成為眾人的焦點,可能這樣自己才會覺得自己被注視了、被關心、關懷了、看重了、疼愛了,所以他們願意為了幾萬就寬衣解帶,讓人家看成一輩子的脫星,曾經聽到一個女性長輩形容這是「要錢不要臉」,雖然殘酷,但一針見血。
最後要提到的是,這種現象的發生,還是社會的價值觀問題。現在有很多的女孩子們只想走紅,成為眾人的焦點,可能這樣自己才會覺得自己被注視了、被關心、關懷了、看重了、疼愛了,所以他們願意為了幾萬就寬衣解帶,讓人家看成一輩子的脫星,曾經聽到一個女性長輩形容這是「要錢不要臉」,雖然殘酷,但一針見血。
尤有甚者,有更多的人連錢都不收,就願意在家裡拍清涼照、上空照,甚至是性愛照,就是希望放在部落格上面能吸引大家來看,自己也能享受到走紅的滋味。這是一種社會的病態,扭曲的是這些孩子們的價值觀,增加的是性犯罪的頻率。
更好笑的是,新的Online脫星“舒舒”在上節目時說:「她從不把裸露視為情慾,認為這是美感,有好身材就要敢秀。」。
我實在是啼笑皆非,他自稱自己是“學美術”出身的,我還滿想當面請教他「穿著露出半個乳房的衣服來操作打樁機,讓自己的另一半乳房隨時要彈出來」的樣子,哪裡有“美感”了?她心裡面會不知道那種廣告給人家甚麼樣的感覺嗎?他心知肚明,這種說法擺明了自欺也欺人,但他甘之如飴,他也樂意用這種方式走紅。這又是一個「以藝術之名行色情之實」的案例。
我不認為那些Online小脫星們會覺得這麼嚴重,再過幾年或許他就能懂其中的苦澀了,或者去問舒淇吧,一路走來他也真是可憐,但如果要以「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來註解,那只能說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希望在做這些事之前,三思再三思阿。
PS:文章剛完,新聞就爆出他過去曾經在付費頻道的消息,那我說他是脫星應該沒有冤枉他。他反問人家說過去重要嗎?
的確,"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是一句極具禪理的話,但那只是針對當事人本身,但對其他人來說,雖然"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但昨日種種仍然是死了,但還是"音容宛在",總是要被提出來說一說。
過去已過去,不重要。但今天的你不是憑空出現的,仍然是過去堆疊至今日的成果,沒有昨天的你就不會有今天的你,"要知今日果,且看昨日因:要知來生事,今生作的事",看到這裡我倒想再請教他:昨天為什麼不重要?
2012年三月 : 結果這支廣告以後,她只有這種新聞可以報.............
藝人舒舒涉及恐嚇楊士萱 拘役30天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3月19日 下午5:29
藝人舒舒遭演員前男友楊士萱指控涉及恐嚇、誹謗等罪,並在去年十一月初遭檢方起訴。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恐嚇部分舒舒被判處拘役三十天,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至於誹謗部分則是公訴不受理。
檢方調查發現,舒舒懷疑楊士萱劈腿,還惡意在第三者面前中傷她名譽。民國九十九年底,她多次傳送包括「我會叫黑道弄你、不要惹到我」等簡訊恐嚇楊士萱。另 外,她又在今年初,多次以MSN、臉書或是向新聞媒體爆料,楊士萱精神分裂、有雙重人格、甚至指控他偷竊,結果遭楊士萱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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