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2010年前後,台灣流行起一個很詭異的詞彙:「現在進行一個“XX”的動作」
所以當時在臉書上分享了一篇叫做《「進行一個XX的動作」 你得語言癌了嗎?》的文章。(是《天下雜誌》在2014年12月19號所發表)
只是幾天後,又在某處社論看見朱宥勳寫了另一篇名為《國文老師你們錯了! 朱宥勳:世界上根本沒有正確語言》,來反駁這樣的論點,並且覺得這種文法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對他的文章,我便又有另外的看法了。這才有了另外一篇貼文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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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上一篇文章 〈「進行一個XX的動作」 你得語言癌了嗎?〉我有在臉書專頁討論過,所以現在有人出來打臉,我也必須要一同收羅討論,以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處理)。
朱先生言之有理,但卻是強詞奪理。
若白話文的推動是以"我手寫我口"來做為推行的方式。
那裡面也不包含,把日常生活中的贅字用語給放進去。
最好的例子是香港話,香港人講話裡面有很多特殊的字,但只出現在口語中。
除非你是香港人,不然如果文字中出現這種詞語,會大大的影響閱讀跟理解。(同樣的問題,在台語、客家話,甚至英語裡面都會出現)
那裡面也不包含,把日常生活中的贅字用語給放進去。
最好的例子是香港話,香港人講話裡面有很多特殊的字,但只出現在口語中。
除非你是香港人,不然如果文字中出現這種詞語,會大大的影響閱讀跟理解。(同樣的問題,在台語、客家話,甚至英語裡面都會出現)
同理,如果你跟你的情人用文中那種"去吃飯嘛。好不好",那沒問題。
但那是因為特定對象,不是因為這文法沒問題。(就像媽媽會叫小孩"吃飯飯")
作者也說,如果日常生活中的用語,被打成文字的逐字稿,那會讓人加發現裡面有很多文法是不正確的。
這樣的比喻似乎突破盲點,但事實上根本就引喻失義。
這樣的比喻似乎突破盲點,但事實上根本就引喻失義。
因為說話跟文字文法根本就是兩回事。
不信把羅貫中的三國演義拿來念給人家聽,我相信聽得懂的不會超過15%,但你拿給他們用看的,至少有60%以上的人能看懂那個"文不甚深,言不甚俗"的經典。
既然如此,為何作者還要舉那個"把日常對話變成逐字搞會變得很荒謬"的例子呢?
而作者舉了幾個文章中的句子,來證明顛三倒四的句子有時候是作者需要用來彰顯或強調當下人物情境的必要文法,可以讓人適當的體會到文章中的人物心理的情況。
這是廢話!
我如果寫個短篇小說,裡面的人物設定是口吃,那我也會 : 說...說....說.....個沒......沒......沒......沒.....沒.....完.....
(這誰都知道這個文法不對啊,但你不這麼寫,誰知道這個人口吃?)
我也認為"正確的語言"並不存在,因為沒有一定的標準能界定"正確",所以正確並非是國文老師說的,自然也更不是朱先生說了算。
但是,我認為"正常又不讓人討厭"的文句確實是存在的。
我過去做過七年餐飲業,我會跟客人說 : "現在可以點餐了嗎?"、"那我現在來幫你點個餐"
因為不管是什麼文法,你走到人家旁邊只吐出一句"請點餐",都顯得不友善。
但我聽見人家說"現在做一個什麼動作"這種文法,我會感到彆扭;如果什麼都要告訴我他正在"做什麼動作",那我會覺得他可能以為我是盲人,所以必須要把他正在進行的動作口語報告給我聽。
(難道我看不出來你現在準備要點餐了嗎?)
(難道我看不出來你現在準備要點餐了嗎?)
而這種說法也沒有讓我感到比較受尊重。
最後,呼應作者的一句話,以上我打的這些字,如果變成我自己說出來,再打成逐字稿,會顯得很奇怪嗎??
肯定會! 但我不會想打這麼多字
因為,文字的精練可以清楚表達語意,節省時間;如果寫的人是高手,更可以讓整篇文章賞心悅目。
因為,文字的精練可以清楚表達語意,節省時間;如果寫的人是高手,更可以讓整篇文章賞心悅目。
這不是"正確的文法",而是合宜且讓人感到舒服能理解的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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