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 星期四

我看川島茉樹代(Makiyo)事件-- 之5 ---欲罷不能,側面看看可憐的Ma媽媽與令人不齒的律師



事發至今七天了,牙膏每天都在擠,每天都擠出一些更可惡的情節;洋蔥每天都在剝,每層都剝出嗆人的辛辣內容。

只是現在開始出現了物極必反的情況。先前的川島粉絲反彈,到現在開始有人覺得這件事情吵了很多天,是不是該停了?是不是追殺過頭了?是不是上綱的太過份了?



我完全理解。

因為我是對這個事件連續寫了六、七篇文章,篇幅多達一萬多字的作者,所以我比大家更了解“膩”的感覺。

但,說這樣話的人可能忽略了一點。那就是這件事情報了這麼多天的主因是因為:川島從一開始到現在都在說謊,後續的事件(事情的內容)後續更不斷因為檢方的約談、當事人(與路人)的爆料並提供影片,讓這件事像擠牙膏一般的時時更新,引起了更多的討論。

所以,大家不是在炒冷飯,而是不斷“更新內容”,事情只要沒有真相大白、當事人只要沒有說出實話,這個新聞還會不斷報下去。

除了傳出ㄚ子事後還有心情開轟趴,還爆出川島茉樹代陪睡(結果被日本人挖出友寄隆輝已婚,川島只能是小三)的這種自己私生活的情事,讓人感到案件更難堪、此人的人格更糟糕。

更令人震驚的部分莫過於是新的目擊司機出來說川島茉樹代不只踹車,更有出手打人的情事;而且這件事更有路人的錄影為證。

影片中的川島居然隨之對倒地不起的林姓司機補了幾腳,其行為看起來就是有深仇大恨一般的殺紅了眼;這下可糟了,川島茉樹代立刻從「毀損罪」的被告,變成傷害罪(或重傷害,甚至是殺人未遂)的共犯,那就不是拘役或是罰點錢、賠點修車費那麼簡單。

很難想像那個平常在螢幕前裝可愛、相機前扮性感的漂亮女星,居然是個冷血兇殘、敢痛下殺手的兇手!!

當年那個拍GD90的可愛女星去了哪裡?妳能把這兩個造型與形象逗在一起嗎?我甚至能肯定她平常是真的會打司機,只是那些司機沒有出來爆料罷了。

Makiyo的粉絲們昨天還再說為什麼要罵他們的偶像,打人的又不是她,那現在有畫面證明你們的主人就是出手的幫兇,你們怎麼說!!!你們怎麼挺?

簡單說,她是那個冷血、可惡、令人髮指的(意圖)殺人兇手與共犯,這王八蛋,判重一點關起來吧!!



但這種事情已經是司法問題,那就交給司法去辦,並靜待這個傢伙的後果能有多慘。

我想要談的反而是這個事件裡的另外兩個較不受矚目的點。

一是Ma媽媽。事發之後,她出來為女兒說話了兩次,她是一個屆近老年的歐巴桑,她得了末期癌症(大腸癌、肺癌),她是一個不斷放低身段、老淚縱橫的為女兒求情,希望大家給她機會、原諒她。

這時候的她可能還不知道她嘴裡的那個本性不壞的小女兒,也是當時下重手的共犯之一吧!(我想她回家看到這畫面後會更傷心)

川島今年27歲,早就是個成年人了。結果自己做錯事,自己扛不了、也不說實話,還要這個離死不遠的老媽媽出來向大家求情。

我實在是很心疼這個病重的老媽媽為他所做的一切。有人可能會認為是她自己沒教好,所以也要負責任。這話不假,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她沒教好女兒,卻也沒有交壞她啊,她一定不會叫她女兒要動手打人,她也無法管束自己的女兒在外面的所作所為。(所以她說如果她當時在場這種事不會發生)

她能做的就是在事後幫女兒擦屁股,出來向大家道歉。

當我看到她出現在醫院時,我第一個念頭是:關妳甚麼事?妳應該要待在家裡好好養病的,妳可不是重感冒,妳是那個說死就死的癌末病患耶。隨即,我便浮現出對川島的強烈反感。

他兩次出現我都有看,也看了再看,每次看每次心疼。

第一次,她握著林姓司機妻子的手,彎著腰小聲的道歉;第二次,她拖著剛剛做完化療的疼痛身體,向媒體求饒要大家放她一馬,看著她說:『請大家原諒Makiyo,也原諒我,因為我沒把女兒教好』時,我頓時鼻酸、眼眶也紅了。

而想到她當時還不知道她女兒居然也向倒地不起的司機補上好幾腳時,我更擔心她會在知道後更受不了打擊。

我不想烏鴉嘴,但我想這件事後,Ma媽媽也可能剩下半條命,甚至可能……



第二件事是想談談律師的問題。

有名的藝人總有常聯絡的律師,有錢的藝人也都請的起有效率的大律師(就是不管黑白,就是有辦法能勝訴的那種);這種條件不是一般百姓可以辦到的,出了事就是弱勢的那方。

而律師本來就是一種運用法律知識來賺錢的職業,雖然真的會有一部分的人能為了某些正義來堅持與挑戰,但絕大部分的人都只負責用這種方式賺錢,而不管黑白。如果他是個有效率的律師,那個可能賺大錢、得到大知名度。

在我的心目中,這次的「永然律師事務所」似乎就是這種印象,上次看到他們的時候,就是小S的事件。

後來的事件證明,那個女律師就是不分是非對錯(或沒搞清楚狀況)就寫了一個咄咄逼人、惡人先告狀的聲明稿,指稱如果事情不圓滿解決,將不排除對林姓司機提告。

這樣的事情在民粹主義下當然是被轟的體無完膚,是以這些人看到苗頭不對時,趕緊解除委任、立刻抽手;在真相越來越多的今天,如果他們繼續這麼下去,可能會被不理性的人失以暴力攻擊,我想他們應該感到慶幸,不然魚沒吃到,還會惹的一身腥。這也讓我們知道這些聰明人的算盤真的打的很響。

這讓我想起某一則新聞下有人的留言引用了周星馳在《上海灘賭聖》中的台詞說:「(指黃金貴)回去告訴川島小姐,我丁力甚麼都敢做,就是不敢作漢奸!

這個引用好笑在於Makiyo就姓「川島」,而且律師們要是不抽手可能就會真的變成不分是非、唯錢矚目的打手。

但我還想說的一點是,他們自己在解除委任時說「律師不可能只幫好人辯護」,我覺得很有道理。

但我覺得他只講了能講出來見人的一面,另一面不能見人的則是「他們常常選擇幫有錢人辯護,而不管這些有錢人是好人還是壞人

(另一個事實是,能勝訴的通常是能找出最有利、有力的證據來幫自己辯護,但這些證據不一定就是真像或是正義,這很弔詭,但事實就是如此)

這是個醜陋的事實,大家可以記起來,檢視一下以後的各情事是否如此。

我不知道在今天這些大律師們看到後續影片,看到這些人打人之凶狠、出手之凶殘的畫面後,會不會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與慶幸自己沒有插手。

但我看到事情的後續發展並對照「永然律師事務所」的行為時,我為他們感到羞恥,也為他們怎麼沒有淌這灘渾水到底,好一次翻船到底。

因為我真的相信:夜路走多了,總要遇到鬼!


結論:Ma媽媽很可憐,唯利是圖的訟師狀棍很可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