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時間:2007/12/18
新聞標題:教師搜書包挨告,國內首例。
內容簡述:螢橋國中有一個雷老師,升旗時以查違禁品的理由搜了學生的書包,這讓家長一氣之下以侵犯隱私權為由,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100萬,目前結果是一審中老師勝訴。
(此段引述)雖然勝訴但雷老師認為,這個案子是拋出一個問號:「老師有權搜書包?」勝訴並非代表所有老師有權搜書包,他建議老師不要搜學生書包;至於產生的校園安全問題,他呼籲,教育主管當局應在現有的辦法中,訂定明確性原則,告訴老師該怎麼做才能兼顧人權與安全。
教師搜書包挨告 國內首例
法院判決:老師有權搜書包
搜書包,一個不陌生的行為。
國、高中時都遇過,記憶中大致上是:早自習時教官會忽然進來,關起前後門,叫大家站起來靠到走道上,把書包放在桌上,然後開始搜書包跟抽屜,搜完之後帶著違禁品跟違禁的學生們一陣風似的消失,大家繼續上課。
這是不是違反了隱私?是~
但他是不是搜到了很多的違禁品?更是!
他帶著一個臉盆來,離開時裝的滿滿的香煙、打火機、A片、蝴蝶刀、保險套、手機、機車鑰匙(高中時全是無照駕駛),在夜間部裡聽說還搜出過改造手槍。
那代表什麼??不言可喻。
在這案子裡面家長為了保護孩子的隱私,一狀告上法庭。老師的錯~
但是校園意外,學生打架,帶槍械違禁品去學校尋仇,打死(傷)了當事人,包括路過的人,校園安全不周,誰的錯??還是老師的錯~
這是什麼邏輯阿?
老師對學生要尊重用愛的教育,要是打了學生,有辱自尊。老師的錯,要記過革職。
但是學生頂嘴、不服管教,甚至毆打老師、給老師吃瀉藥,事後被逮到了,學生只要道個歉就好,老師就一定要寬宏大肚的原諒他。
這又是什麼邏輯?
老師也是人,也有人權,也需要被尊重。領那麼一點點錢,被學生糟蹋,被家人糟蹋,被政府的制度糟蹋,還動輒得咎,試問:誰無父母阿?
韓愈說:古之學者必有師,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那是"古代的老師",現在的老師還要加一條『背黑鍋』。
學生成績好,是學生天份高,家長基因好。學生有狀況,不怪家庭出問題,父母不管教,環境治安不好,都是老師管教不周,督導不嚴,方法不對。
想起他們非人的待遇就能讓人『狂浮三大白,淚撒明月地。』
老師,天下最苦的行業也。
說來真的很巧, 今天孩子放學就跟我分享學校抓到一個吸毒的學生 (七年級)
回覆刪除細節並不清楚, 因他正好也在訓導處, 看到家長霹靂趴啦罵小孩 ~
我偶爾也會看孩子書包, 孩子也從未說什麼, 可能我們一直是亦親亦友般相處, 但我明白跟孩子說, 在這個家你尚未成年, 行為仍在父母監護之下, 在學校則是老師. 其實我是讚成老師檢查書包的, 多少有嚇阻作用, 也許許多悲劇也會少些...記得我在迷瓊瑤小說時, 被國中老師沒收, 還通知我爸去領, 從此我再也不會帶不該帶的, 不會自找麻煩ㄚ ~
我想當老師的看到你這篇發文應會很激勵吧! 有些好老師沒辦法堅持下去的, 都被家長及學生磨到變成"平安度日"的老師了! 還是要給你拍拍手...又是一篇非常認同的見解...
這也是我不想去念研究所並且在往上念的原因,我是念歷史的,再上去就是要當老師或學者,老師難為,而現在學生的素質你看新聞也是知道,像我這種個性會被氣死,所以我不適合
回覆刪除但老師真的很難為,本身有學問,但就是要被糟蹋,現在不只連自尊都要賠上,安全更是不保~~
老師罵學生被告污辱,學生罵老師只是叫做"不懂事";老師打學生叫做體罰,但學生打老師只叫做"少年衝動",還一定要原諒學生~~~~這社會本來很多地方都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