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 星期一

搶先去看了血觀音的開箱心得


 

 

今天去看晚場的《血觀音》。
票是幾天前就買好的,所以今晚可以把時間壓得很近再入場。

入場後,找到座位的我決定去廁所擠一點出來,免得等下看到一半尿急,就很殺風景了。

於是我帶著票根起身離座,但卻看到下面有兩個老人家正扶著座椅四處張望,嘖……我實在無法當作沒看到。

『你們找不到座位嗎?你們的位置是哪一個?』

『第九排!』,是一個聽起來很不耐煩且有點年紀的阿姨。

對英文不好的我來說,聽到字母還是需要扳手指算算字母排序的:『喔。那是 I (ㄞ)排,跟我來吧。在上面。』

她一邊跟著我走,一邊沒好氣的數落我:『你們這邊的座位排的亂七八糟的。什麼第九排,根本找不到!』

“我們?我穿得像威秀的員工嗎?不會吧?連身帶帽的外套、休閒褲加拖鞋?認真的?”

但我也只是跟她說:『是英文啦。那是用英文字母排序的啦。』

『好了。這裡就是 I 排了。妳的座位是幾號?』

她還是很不耐煩:『9號、10號!』

我幫她數了座位:『嗯。就這兩個座位。』

待她落座後,我就往下走去,途中又遇到她的老公:『 I 排吧?是 I 排吧?』

我心裡只是想“那你為什麼不好好跟你老婆說明一下……”

但其實,隨手行善就是這麼一回事。

有時候,我們可以控制自己去作對的事;但無法控制對方給你對的反應。

就如同,當你救出一隻受困的小動物,但牠卻因為緊張而咬了你一口,你也只能笑著甩甩手,然後希望牠沒有毒……

真的生了氣,或許是打壞自己的初衷,而不會感到助人後的快樂。

嗯……自勉一下。
希望不要哪天遇到爆炸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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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
一開始講到《血觀音》。
但我不準備現在談,免得劇透了。

但我強烈推薦大家進戲院看。
因為這是一個很好看的電影,雖然一開始我覺得是不是跑錯戲院,還是頭份還有會插播色情小電影的“傳統”戲院……

這是一部大致遵循“好電影法則”的電影。
在最後的高潮、解謎來臨前,真的會讓你看的霧煞煞;但只要能一幕不漏的把劇情看到後面,就會豁然開朗(而這部戲的解謎關鍵就在於“那通電話”),卻又會在出戲院後回味無窮、討論不斷。

我當下是有大概看懂劇情,可能等電視台播的時候,再看上幾次,就能更清楚一點。(當然,這部片絕對值得大家多看幾次),到時候再來好好的討論一下劇情跟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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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部片,我可以理解為什麼導演上台領獎時,會說這是一部“床頭本劇本”(指內容很好,但永遠沒機會被拍成電影作品)。
因為這樣的題材其實很多人都在挖空心思去編寫,從這角度來看,這不是我看過最好的同類型電影。

但導演講故事的方式很棒、用說書唱板的模式說故事,讓整體氣氛顯得很有台灣味且優秀又突出。而且三個女角的表現太突出,所以能在導演的編導與穿插下,氣場全開的把這部戲的張力撐到最大。

#可以說這部電影是這三個女角完全撐起來的

只是交叉講述的方式,讓觀眾必須聚精會神的把每一幕都看進去,然後要有聯想能力,才能把這部片串起來並理解劇情。進而體會三個女角之間的鬥勾還有想表述的內心戲與情感轉變。

所以這部片,讓邏輯能力差的人去看,其實是看不懂的。(但是還是能清楚的感受到惠英紅在裡面的超強演出。)

現在,就希望大家進戲院支持一下國片吧。

貼文照片裡的畫作 ,完全能貼切反映出裡面三個女角心理扭曲的情況。
#是畫龍點睛的一個特色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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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拖稿是因為看電影看到快九點才到家啊
#進戲院支持一下台灣電影吧
#這部片不輸給以往任何時代的港產電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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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日 星期五

什麼都吃的我們,真的還需要去吃狗嗎?


 相關時事新聞連結請看這裡 : 300隻浪浪被切段烹煮! 123袋狗骨丟山路旁

 

對有養狗的人來說,這是一則讓人感到不安的訊息。
我們或多或少都會聽過一些無法被證實的都市傳說。
其中大多數的傳言,我們都會希望那不是真的(例如明日花綺羅的價錢不要400萬這麼貴.............咦?)

咳~
對於"吃狗"這件事,你我可能都有耳聞過。
在早期的新聞裡也確實出現很多次"掛羊頭賣狗肉"的真實事件。
這些人遵循古訓,真的掛羊頭,然後賣狗肉....(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當年我住在新莊靠林口的地方,就聽聞在林口郊區真的還是有人賣狗肉,(價錢聽說還很平價......)
真假我不知道,但每次開車經過林口路邊真的沒甚麼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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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狗"這件事雖然很多國家都已經禁止,但在很多地方還是行之有年的。先不說韓國的市場還是能買到狗肉,就在印尼等很多地方,吃狗還是不被禁止的。

從飲食文化的角度來說,這件事其實無所謂文明不文明。

印度人不吃牛、回教徒不吃豬,其實就像台灣早期很多農家不吃牛、滿州人不吃狗(因為傳說中黃狗曾經以吠叫的方式救了努爾哈齊),又或是一大部分的外國人不吃內臟。

就連"吃素"也是一樣的,就是飲食取向、宗教信仰或習慣使然,沒有甚麼高階低級的差異。
如果不吃豬的都沒來笑我們為什麼吃這麼髒的東西,那吃素的也不要老是用一些自己相信的事去攻擊別人的飲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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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台灣禁止吃狗肉,但直到今年的四月才立法禁止,也就是開始會有罰則。(在此之前是用"動保法"中的虐待或宰殺來規範)
#結果居然被法國人以為我們到近年來都還有在吃......

不過或許大家沒留意到,其在台灣吃兔肉不犯法的,只是觀感不好。(之前就有一間飯店推出兔肉火鍋,被砲轟)

但這種事在我小時候還是真的有的。
今天要說的,就是一個我在前同事口中聽到的實事。
關於狗肉,他說過兩則。

有一則是,三十幾年前他在離島當兵。據他所說,當年在離島當兵是不養貓狗的。
但不知道哪裡跑來的一隻小狗,大家很喜歡,就把牠養下來了;養了好一陣子,碰上部隊要移防,但上頭明令規定"狗不能帶上船",也就是不能跟著移防。
於是眾人就在"反正把狗留下來,也會被接防的部隊給吃掉",所以他的同袍就把那隻大狗給料理了...................(同事很抗拒,所以沒有吃,但還是要跟著團隊喝點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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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則就比較驚悚了。
他說他在年輕的時候,村子裡面有一個"善心人"。
他都會很熱心地幫人家處理廚餘,也很熱心的養了很多的流浪狗。
直到某一天,才在一次的閒聊下,知道了那個天大的祕密。

原來,那個人就是幫大家處理廚餘,然後用那些廚餘來吸引流浪狗,再大量餵養;等到把小狗養肥養大、養到沒戒心後,再拿去賣給人家............然後收錢。

我當時聽了很無言。
我該說他很聰明,一次解決三個問題(處理廚餘、減少流浪狗、自己又賺到錢);但做這種無本生意來賺錢,又實在有點................哀................我無法對這種糟糕的行為提出肯定。

再回頭看看今天貼上的這則新聞。
想到直到今天,基隆地區還是有人在賣狗肉跟吃狗肉,我也是只能搖頭。

在以前,不能說他犯法(今年四月後就犯法了.....),我也能理解每個省籍、地區、宗教或家庭文化中會有不同飲食文化。

但,台灣能吃的肉何其多,為何還要把湯匙筷子動到貓狗身上呢........

雖然都是吃動物,實在沒必要趕盡殺絕的什麼都想吃下肚,吃豬牛羊雞魚已經均衡了,沒必要連山羌、白鼻心或少見的動物都要獵奇的嘗試....至少我是這樣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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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甚麼不吃甚麼只是選項_並非高階低級
#多吃那幾種人生也不會比較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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